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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證結婚,簽完名以後,要蓋章〈好像蓋賣身契一樣,不過是幸福的賣身契啦!〉

還記得連勝文與蔡依珊轟動一時的婚禮嗎?但是在那之前,他們有先去公証人那邊先辦理公證結婚。是不是有點疑問, 又是連家又再搞特權了嗎?連結婚都可以從法院搬回到私人的場所。其實是誤會他們了!公證結婚跟斯斯一樣有兩種, 一種是到法院公證結婚,一種則是跟我還有跟連勝文一樣,到公證人事務所辦理公證結婚。

去年的這個時候,爸媽搬到新家,舊家只剩下我一個人,所以當時候還是我的未婚夫,有鑒於基督徒的規定, 如果要居住在一起的話,結婚比較好一點,所以我們決定先公証結婚。我一開始也認為去法院辦理即可,但是 我的工作跟先生的工作實在是很難兜在一起,我就上網路查詢,難道公證結婚只能上法院嗎?這時候讓我 搜尋到其他網友的經驗,可以到公證人事務所辦理,價格也是一樣的,1000元,更棒的是,在法院結婚的時候, 有可能是一次好幾對新人一起結婚,這個對我這個機車的人來說,是有點小介意,我希望即使是公證結婚, 也希望有意義,所以我們邀請了長老還有弟兄姐妹,還有家人來參加這個小小的婚禮,當初我與先生的認識, 全都是在耶和華的安排下,這場見證對我們來說,有格外不同的意義在!

當天的服飾,我參考了很多的婚紗雜誌,最後選擇了一個我很喜歡的牌子,JILL Stuart的小禮服, 腳上的鞋子是我的最愛,Salvatore Ferragamo VARA的變形鞋:Dedicate,丹薇色的緞面,搭配 精典的蝴蝶結,一直讓我捨不得穿〈其實是買完很後悔,因為保養不易,根本就沒有場合穿,即便是穿到派對, 都擔心被人踩到,弄髒,哈哈哈!自作孽!〉,至於珍珠項鍊,我也是挑最小最小的,我很喜歡復古的感覺, 其實我還沒有找到我真正喜歡的古董衣,不然我結婚應該會穿古董衣吧!不過我已經結完婚了O_o。 頭花是我參考義大利的婚紗雜誌自己動手DIY,我比較喜歡義大利的風格,美國的風格又不一樣,這朵 頭花頗受好評的,從設計師那邊就一直被稱讚,雖然有點粗糙,但是照起像我覺得已經很OK了!感謝我 老公跟我一起拔那個羽毛,我們拔了兩個多小時說...,突然覺得服裝系的學生真是厲害!

結婚當天我還是有作點小小佈置,現場是沒有提供蠟燭,還有珍珠板的,可是我想一般的台灣家長也 不會接受點這種白色的花瓣蠟燭吧!鳥籠也是從家中帶出來的,這些動作也讓公證人在公證的時候,講了 一段很感性的話,我們是第一對這樣子亂搞的結婚的客人,不過可能又是公關人的個性使然吧!不亂一點, 這個社會怎麼會美一點ㄋ!




這場公證結婚中,這是我最滿意的捧花與胸花,我很後悔我戶外婚禮的時候,沒有找同一家,沒有辦法, 礙於人情壓力,可以看到品質的花朵是多麼的美麗,那是捧花我回來立刻就放在乾燥箱中,作成乾躁花了。 這張照片超級失敗的,居然還有影子,所以一定要慎選攝影師,我戶外婚禮的時候,就有狠狠的挑過!!



原本是棗紅色的紗廉搭配一個大大的囍字,硬是被我給拆下來,不過這已經是不錯的公證人事務所了! 放點蠟燭、花朵就可以創造出不一樣的氛圍。〈老公比較低調,所以要馬賽克處理!哈哈哈!〉



我的好朋友又再度出場了,後面的主題背版又是被我凹出來的,好像只有給他一天的設計時間,很慘忍的! 這次的風格應該是走維多利亞風格,我真是一個壓榨人的壞朋友!另外這張色澤比較OK,跟其他張不一樣喔!

後記:有沒有發現這次的照片並不是很好看,燈光效果也不是很好ㄋ?原因在於我找錯了攝影師, 這個攝影師雖然也是專業攝影師,也在雜誌社任職,但是呢是跑社會線,所以拍照都是從下面往上面, 都把我們的臉拍的好大,光也打的不自然,給以後要找攝影師的人參考啦!攝影師很重要,真的真的真的 好重要喔!拍完後我都不知道怎麼辦,我的公證結婚又不能重新結婚一次!@__@!<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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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kanyic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